根据《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》和《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办法》,我校于2008年1月12日和15日顺利组织了复试考试。根据考生复试成绩,拟确定下列考生为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入围对象或保送生预录取对象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一周(2008年1月21日~1月27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,请于工作日内致电我校监察处,电话:027-87543616。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、舞弊等行为,经核实无误后即取消其资格,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。
入围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,即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或保送生预录取资格。有关录取办法遵照《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》、《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办法》和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制定的相关录取规定执行。